自然资源部关于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自然资源部关于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,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,我部修订了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在2021年4月9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利用司,邮编100812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meim@mail.mnr.gov.cn。
征求意见内容摘要
1、工业项目建设应充分节约集约用地。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,不得建设花园式工厂。
2、为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,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,制定《控制指标》。建设项目竣工、投产、达产验收时,未达到《控制指标》要求的,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。
3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指标:(一)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;(二)建筑系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;(三)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4、地方应根据本地实际、科学合理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、土地产出率、土地税收的控制值,全部或部分纳入本地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范性指标,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。
5、指标计算依据
项目总建筑面积: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(GB/T 50353-2013)。
项目总用地面积、建筑物占地面积、构筑物占地面积:《地籍调查规程》(TD/T 1001-2012)。
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:《房产测量规范》(GB/T 17986.1-2000)房屋用途。
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:《房产测量规范》(GB/T 17986.1-2000)房屋用途。
附件: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》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